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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人社部吴礼舵、吴剑英、朱从明涉嫌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2026-04-24 1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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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中央第十一巡视组:

我们是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现向您实名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礼舵(原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吴剑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等人。被举报人三人滥用职权、越权发文,涉嫌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一、事实与理由

    (一)变相审批: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被举报人推行人社部门第三方培训评价机构备案制,以备案之名行行政审批之实,为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壁垒,严重违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九条中关于“不得在备案程序中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规定。

(二)歧视性补贴:只给嫡系机构发放财政补贴

多年来,被举报人只给其招募的嫡系机构发放财政补贴,而对我集团这类合法合规的民办机构,从未给予任何补贴支持。该行为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关于“不得对不同市场主体实施差别化、歧视性待遇”的规定。

(三)行政垄断:擅自增加本应退出的水平评价类项目

利用2021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擅自增加本应退出的水平评价类项目,为备案制垄断铺路。根据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项目必须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举报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务院决定。

(四)越权行文:擅自篡改国务院文件并越权规定

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将国务院文件中的“严格规范”证书字样篡改为“不得使用”,并越权规定国徽使用、文字使用等事项。该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关于国徽使用管理权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关于维护公平竞争、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合法商业宣传的原则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法律依据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九条

2、《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第十条

3、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三、举报请求

1、彻查朱从明、吴礼舵、吴剑英等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2、责令废除违法设立的第三方培训评价机构备案制;

3、责令纠正2021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违规保留的项目;

4、将调查处理结果依法书面告知举报人。

 

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千万万民营企业的共同期盼,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我们恳请相关部门依法彻查上述问题,废除违法设立的备案制度,纠正违规保留的目录项目,追查越权行文的责任,还市场以公平,还企业以公道。我们坚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举报人: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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