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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胡玲法官枉法裁判

2025-05-14 16: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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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庆运)诉被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王炜)名誉侵权一案,案号(2025)皖0103民初1227号,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胡玲法官担任审判员。现实名举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法官胡玲枉法裁判。

原告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主要业务为职业技能鉴定、人才培训等,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江苏英才的内设机构。职业技能鉴定,为一般经营项目,依法无需经行政许可即可运营。

近期,江苏英才公司发现,有人打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旗号,在安徽全省范围内,违法违规招募没有职业评价资格的所谓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有组织大规模滥发“山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为了垄断利益,被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其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集中发布了6篇针对江苏英才公司的不实文章,严重侵害了江苏英才公司的名誉。

被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6篇不实文章,假借“群众举报”之名,妄称合法合规的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山寨机构”“山寨证书”“国家不认可”“严重扰乱我国人才评价市场秩序”,还煞有其事的造谣惑众,“特别呼吁广大群众、用人单位、相关院校提高警惕,谨慎区分,注意防骗”。

针对这些谣言,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法官胡玲在判决书中,居然认定被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善意提醒、职务行为、目的正当、未使用侮辱性言辞、无显著侵害他人权益的恶意”“江苏英才公司虽主张名誉权受侵害,但未能举证证明被告行为直接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的客观后果”。 

被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6篇不实文章,向相关公众传达了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错误信号,使社会各界皆认为JYPC是发放“山寨”证书的“山寨”机构,严重侵犯了JYPC的合法权益。事实上,JYPC成立至今已有26年,一直在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业务,在国内市场享有很高的美誉度。JYPC从未宣传过自己是人社部门“授权”单位,而是以社会机构身份面向市场颁发非准入类证书。JYPC恰恰是因为其培训体系科学、资格认证标准严格,所以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始终具有很好的市场认可度,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使求职者愿意参加JYPC的职业培训和资格认定、用人单位愿意信任JYPC颁发的资格证书。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能够长期活跃于全国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市场是自由竞争的正当结果。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职业资格领域“放管服”改革,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府部门不得颁发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也不得授权其他机构颁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的附件第150项也已明确,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经营的是“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据此,江苏英才公司作为国内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认证和证书发放,根本无需经过行政许可、仅需取得相应经营范围即可经营。由此可见,被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行的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制度,实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4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当事人(JYPC)提出听证,认为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无需经人社部门备案,发布虚假广告不成立。本局对当事人的听证意见予以采纳”。江苏省人社厅已向人社部申请删除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针对JYPC的侵权声明。江苏省和13个市的人社部门已全网删除声明和公告。

因此,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在坚持守法经营、正当竞争的情况下,被告仅以JYPC的业务与政府主导的职业资格认证活动存在形式上的“竞争”为由,就断定JYPC发放山寨证书,显然构成诽谤。

据此,被告故意发布和转载严重不实的文章,损害公众对JYPC的信赖,降低JYPC的社会评价,严重侵害了江苏英才公司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法官胡玲的枉法裁判行为,必须得到纠正。

2025年春节以来,JYPC已经着手面向全国起诉侵权单位,并随时向社会各届报告案件审理情况。鉴于举报帐号有被贪污腐败分子利用职权关停的风险,请必要时拨打电话025-83242110。JYPC誓将维权和举报行动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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