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邪恶势力多么强大,正义的力量终将取得胜利
证书的含金量与社会评价息息相关。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作为有着25年发展历史的老牌认证机构,其颁发的系列职业资格证书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官办发证机构,为了垄断利益,多次发布侵权声明诋毁JYPC声誉。对此说法,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公安局、地方政府等均不予认可,并在详细调查之后肯定了JYPC的合法性和正规性,狠狠打了诽谤者的脸,也令官谣不攻自破。
市场监督管理局:JYPC是国内创办早、规模大、法律手续齐全的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机构
针对官办发证机构举报投诉,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对JYPC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立案调查。2023年4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JYPC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市监不罚 【2023】00001号),决定书明确:“当事人(JYPC)提出听证,认为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无需经人社部门备案,发布虚假广告不成立。本局对当事人的听证意见予以采纳”。同时决定书也没有认定JYPC使用“全国”“职业资格”“国徽”违规。
2023年7月出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年鉴》载明:“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投资设立的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国内创办早、规模大、法律手续齐全的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机构,迄今已走过风雨20年。现有职业资格项目1502个,少儿考级项目209个。考点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认证人数已经突破150万人。市场化的认证模式得到了政府、企业行业、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充分肯定。”
人民法院: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合法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职业资格鉴定和技能证书发放
在以JYPC为原告的侵权案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通过12份民事判决书,一致认定:“英才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8日,经营范围为职业技能鉴定、人才培训、会务服务。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系英才公司的内设机构。”
2024年8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送达民事裁定书,进一步确认:“英才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职业资格鉴定、技能证书发放,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亦系英才公司的内设机构。”与之前的12份民事判决书相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认定事实更加详细具体,不仅澄清了JYPC不能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谣言,还确认了以下事实: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无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还是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都在正常的经营范围内,完全合法合规。
人民政府:多部门连年调查,JYPC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合法经营
多年来,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屡遭诋毁,但又凭借着自身的硬实力,在政府多个部门的深入调查下仍能自证清白,在职业技能鉴定市场上始终屹立不倒。
2006年,人事部和劳动部还没有合并,但从这一年开始,就有人打着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名义,着手打压新生的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网络上出现了谤毁JYPC合法性的侵权声明。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求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到江苏省工商局投诉JYPC。江苏省工商局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核实,没有发现JYPC存在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07〕73号《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规定企业不得擅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规使用“全国” “职业资格”字样和“国徽”标志。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借机再次举报。由于JYPC具备合法营业执照、没有超范围经营、没有违规使用“全国”“职业资格”字样和“国徽”标志,在这一轮声势浩大的清理运动中,江苏省工商局同样没有支持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投诉意见。
2010年,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投诉,要求调查JYPC。江苏省人民政府将调查任务转交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南京市市长批示要“严肃查处,书面汇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召集市人事局、劳动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法制办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同样没有发现JYPC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方面存在问题。这一年,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新的营业执照,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执照上表明:职业技能鉴定为一般经营项目,不需要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行政许可证》。
2019年,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致函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取消对JYPC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的警示性公示。江苏省人民政府经省人社厅、省法制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等多部门联合调查研究,向国务院做了汇报:JYPC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合法经营。
近年来,来自北京、新疆、内蒙古、重庆、四川等多个省市的公安机关,都曾来到JYPC调查取证。只要确认是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发放的证书,即认定为合法证书。
JYPC发放的证书真实有效,可作为政府招标资质
深圳市人民政府官网曾发布《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0)253号)》中,明确写道:深圳市财政局经调查认为,虽然JYPC高级档案管理师资格证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的规定,但该证书本身并不涉及伪造或变造的虚假材料。因此,投标人在确认证书真实的前提下,其在《投标函》中的相应承诺不应被认定为虚假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深圳市财政局依法裁决如下:驳回投诉。
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告中还提及:中标供应商称,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运营机构,其经营范围包含了“职业技能鉴定”,东方信腾公司组织人员进行了考试并获得该公司发出的相关证件,该行为并无不妥,所取得的证书不属于虚假材料;根据2019年12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20年1月起,用一年的时间,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因此,JYPC证书是有效的;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到“高级档案管理师资格证书”的使用,目前在同类型的招标中使用比较普遍,从这些同类型项目的招标中可以看出,JYPC资格证书的使用,几乎是行业惯例,各家参评公司都在使用。
除此之外,宁波市政府连续三年采购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证书项目,从业人员考取JYPC相关岗位能力证书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政府财政补贴;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曾发布公告,表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证书在全国范围内真实有效;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没有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证书,作为废标处理;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认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证书依法有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显示,提供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证书,在招标过程中可得4分。
秉持着“公正、公平、公开、科学、规范”的认证文化,JYPC经过25载坚持不懈的苦心耕耘,才逐渐成为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佼佼者,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时至今日,JYPC发放的是非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水平评价类证书),可作为企业招聘人才的评判依据;企业定岗加薪的考核依据;企业资质升级技术人员数量的认定依据;招标单位设立入围条件和加分项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人才的参考依据;求职人员展现职业水平能力的持证依据;享受政府继续教育财政补贴的必要依据;大中专院校学生必修课或选修课加分依据。
经历风雨,方才见彩虹。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对JYPC系列证书更加充满信心。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曾说:“小人往往通过谣言和丑闻来攻击他人。”小人通过编造谎言、传播谣言,故意加入一些看似真实的细节来编织一个与事实相差甚远的故事,以此来破坏被害人的形象和声誉。这种手段,既阴险又狡猾,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声誉,也破坏了政府形象和社会信任。但邪永远压不了正。无论邪恶势力多么强大,正义的力量终将取得胜利。